社保卡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

2019-07-09 15:49:51

    为增强参保人员对社保卡的了解,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,现对社保卡有关使用注意事项做如下说明: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1、社保卡有两个账户,一个是管理个人医疗账户的芯片账户,相当于以前的IC卡功能,参保职工可以在烟台市范围内的所有定点医院和药店持卡购药消费;另一个是准贷记卡性质的磁条账户,具有银行卡功能,可用于日后养老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金发放,本人可根据需要持身份证去工商银行网点激活并设置密码,实现存取现金、转账、消费等金融服务功能。
    2、社保卡个人医疗账户初始密码为1234,为确保您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安全,建议您及时到定点医院或药店修改密码(位数为4位或6位)。在使用过程中,如连续3次输错密码,卡片将自动锁定,需本人持社保卡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参保区社保卡处办理解锁。
    3、社保卡初次发卡免费,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,须本人持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发卡行的总行办理挂失和补卡,补(换)卡工本费为20元∕人。
    4、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。
    5、社会保障卡不得转借、冒用、伪造,违者必究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6、社会保障卡采用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(IC卡),在使用和保存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:       
     (1)不要让卡接近强磁性物体;
    (2)不要弯曲扭转卡体;
     (3)不要损伤、沾污、刻划芯片和卡面;
     (4)不要让卡受高温影响和阳光照射。
    7、关于社保卡医疗账户余额查询问题,由于烟台尚未对我市定点药店POS机进行升级,所以消费后单据上暂时不显示余额,参保职工可以要求定点药店免费查询余额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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