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业办理程序

2019-07-09 14:50:52

 (一)失业办理条件:
  户口为烟台市统筹区内的员工,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,可办理失业手续。户口为统筹区以外的员工只能办理领取失业金的失业。
 (二)失业办理所需要资料:
  1、全部职工档案材料、招工登记表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、养老保险手册、个人提出辞职或者解除合同的,需带个人辞职报告。     
  2、《失业登记申请表》一式二份,一寸照片三张,身份证复印件二份;

  3、户口本原件
  4、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、跨省转迁的,需要失业人员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账号、开户行、收款单位全称。

400-033-3008

工作时间: 周一8:00~周五17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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